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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縣永慶高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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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 社團活動組 - 最新公告 | 2019-11-06 | 點閱數: 1172

主旨:有關參加本縣 108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,請各校務必轉知參加個人組參賽學生攜帶學生證或證明文件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個人組驗證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各類組參賽者於比賽期間應攜帶附照片學生證,符實進行驗證。
(二)國小個人項目:得以附照片之健保卡、附照片之在學證明、附照片之在學籍證明取代;若健保卡為嬰兒時期照片,則需加附有照片之在學證明佐證。自行前往者請校方務必轉知。
(三)凡參賽者未帶身分證明文件,經告知補驗起 1 小時內應備齊證件辦理補繳驗證,逾時者,比賽成績不予計分。為爭取時效得以傳真先行備案〈表藝中心 1 樓辦公室傳真:2065790 );若逢假日學校未能開立學生證明,得先以其他附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加立(切結書)替代,並至遲應於第一個上班日上午 9 時前將附照片之學生證明(註明參加哪類組及序號)掃描, E-mail 至古民國小 gmps@mail.cyc.edu.tw ,以完成補驗。
(四)凡經發現冒名頂替或偽變造證件者,成績不予計分。
二、相關資訊請自行逕上嘉義縣音樂競賽管理系統網站:http://music.cyc.edu.tw/music108/ 最新消息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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